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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能科技拟签订《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书》

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08-02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科技”或“公司”)拟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合称“双方”)签订《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科技”或“公司”)拟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合称“双方”)签订《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双方就孚能科技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相关条款达成一致。

本协议的签订是公司产能建设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公司实现规模经济,与公司现有生产基地发挥业务协同、战略协同效应,对公司加快动力电池产能释放,满足下游客户需求起到积极作用。

项目分为两期。其中,一期规划建设18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项目公司初步规划为生产三元软包动力电池产品;二期规划建设12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二期拟生产的具体产品类型,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客户订单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先启动一期18GWh新能源电池项目,后续将根据一期项目建设情况、客户订单情况、资金安排情况等适时启动二期12GWh新能源电池项目。

本次公司先启动一期18GWh新能源电池项目,后续将根据一期项目建设情况、客户订单情况、资金安排情况等适时启动二期12GWh新能源电池项目。同时,项目投入建设后,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或运营过程中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2022年8月1日,科创板公司孚能科技(.SH)发布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本协议履行短期内将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但从长远来看对公司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

甲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司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协调赣州市相关部门优先将其辖区内的储能项目交由公司完成;协调相关部门采购、使用搭载公司新能源电池的新能源汽车。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新业务和新客户,从而巩固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预计本次项目投资的资金较大,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借款、股权融资等,具体融资方式的确定、最终能否足额筹集资金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不能按计划筹措资金,则存在项目延期、中断、终止等风险。本次拟签署的投资项目实施前尚需根据投资金额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项目名称:孚能科技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

本文源自资本邦

公司自签署正式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之日起30日内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设立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项目公司;承诺自投产之日起土地使用年限内不得将项目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迁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年产能30GWh新能源电池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产能规划:共两期。其中,一期规划建设18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项目公司初步规划为生产三元软包动力电池产品;二期规划建设12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二期拟生产的具体产品类型,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客户订单情况确定。本次公司拟、先启动一期18GWh新能源电池项目,后续根据一期项目建设情况、客户订单情况、资金安排情况等适时启动二期12GWh新能源电池项目。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控制风险,保障公司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协调赣州市相关部门优先将其辖区内的储能项目交由公司完成;协调相关部门采购、使用搭载公司新能源电池的新能源汽车。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在其辖区内积极协助公司推动并购其他公司动力电池项目等。

乙方: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文章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 网址: http://www.hzjjykj.cn/zonghexinwen/2022/0802/17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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